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 2024年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攻读金融学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本办法参照《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推荐和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制定。
一、申请人条件
1.获得所在学院的推免生资格;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记录。
二、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1.项目采用滚动制方式接收各学院递交至本项目的推免生申请材料,并优先处理第一志愿为经济学硕士项目的推免生申请;
2.项目接收各学院推免生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含所有志愿申请)。
三、初/复试资格评定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将对金融管理方向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将对金融科技方向申请者不豁免初试,项目组将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笔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笔试的通知。确认通过笔试的申请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的通知。
四、复试考核形式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复试由群面和个面组成。
群面:中文进行,具体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长30分钟;
个面:英文进行,时长约10-15分钟。
(注:金融科技方向申请者需参加初试即笔试,参考上述第三点)
五、复试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请详见复试通知。
六、复试成绩评定
申请者的复试成绩为该申请者群面成绩与个面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
七、拟录取与公示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招生委员会依据申请者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事务委员会审批。拟录取名单经批准后将公示7天并上报研究生院。对于无异议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资格复审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将于确定发放入学通知前对同意并接受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材料省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及入学。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九、推免录取名额
不超过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2024年招生名额的20%。
十、推免录取名额
在2024年入学报到日前,项目将对所有接受项目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资格复审要求如下: 1.于2024年7月15日前满足有条件录取通知书中所述的所有录取条件; 2.自获得推免生资格之日至入学报到日期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邮箱:mscfinft@cuhk.edu.cn;
电话:0755-2337 2680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