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参照《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推荐和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制定。
一、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应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推免资格审核,通过推免资格审核后参加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综合考核。
2. 金融学理学硕士优先安排第一志愿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接收(含二、三志愿)截止日期
金融学硕士项目接收推免申请材料(含二、三志愿)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
(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至自己所属学院,经管学院的学生应于10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smepg@cuhk.edu.cn,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邮件标题标注为【推免申请+姓名+学号】,无需缴纳申请费用)
三、初/复试资格评定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将对金融管理方向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将对金融科技方向申请者不豁免初试,项目组将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笔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笔试的通知。确认通过笔试的申请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的通知。
四、复试考核形式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复试由群面和个面组成。
群面:中文进行,具体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长30分钟;
个面:英文进行,时长约10-15分钟。
(注:金融科技方向申请者需参加初试即笔试,参考上述第三点)
五、复试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请详见复试通知。
六、复试成绩评定
申请者的复试成绩为该申请者群面成绩与个面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
七、拟录取与公示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招生委员会依据申请者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事务委员会审批。拟录取名单经批准后将公示7天并上报研究生院。对于无异议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资格复审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将于确定发放入学通知前对同意并接受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材料省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及入学。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九、推免录取名额
不超过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2023年招生名额的10%。
十、联系方式
邮箱:mscfinft@cuhk.edu.cn;
电话:0755-2337 2680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金融学理学硕士项目组
2022年9月23日